2013-10-28

103年勞、健保費率調整

職業工會之勞健保費【個人負擔保費60%,政府負擔保費40%】

一、勞保費率=職業災害費率+普通事故費率
     自民國103年1月1日起 普通事故費率由8%調整為8.5%
               職業災害費率維持0.13%


二、健保費率:
  自103年7月1日起 最低投保金額由21,900元調整為22,800元
            健保費率維持4.91%






2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請問工會



兩項原本的費率為多少?

Unknown 提到...

您好:
一、勞保費
  102年7月1日 投保薪資為:19,047元
  普通事故費率8% + 職業災害費率0.13%
 
  103年1月1日 投保薪資為:19,047元
  普通事故費率8.5% + 職業災害費率0.13%

二、健保費
  102年7月1日 投保薪資為:21,900元
  費率4.91%
 
  103年1月1日 投保薪資為:22,800元
  費率4.91%

謝謝,如有任何問題,歡迎再來電詢問

藝文工會敬上 (02)2307-3089